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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显担当 为民服务见实效——兴安盟司法行政系统以“办实事”检验教育整顿成果

教育整顿显担当 为民服务见实效——兴安盟司法行政系统以“办实事”检验教育整顿成果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内蒙古兴安盟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明确提出“让为民办实事成为教育整顿的试金石”,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服务举措,推动为民服务落实、落细、落地,特别是在教育咨询与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筑牢思想根基,厚植为民情怀

兴安盟司法行政系统将教育整顿作为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炼和政治洗礼。通过系统学习、专题研讨、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刻认识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全系统上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变“群众上门”为“干部下沉”,切实解决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思想的统一,为行动的一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聚焦急难愁盼,精准对接需求

为确保“办实事”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兴安盟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线上征集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精准把握群众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办理等方面的迫切需求。针对收集到的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评价”的闭环工作机制。例如,针对偏远农牧区群众获取法律服务不便的问题,大力推行“流动法律服务车”、“马背普法队”等特色服务;针对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问题,组织律师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

三、 优化服务供给,推动落实落细

在“教育咨询服务”这一关键领域,兴安盟司法行政系统推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

  1. 拓展普法宣传维度: 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围绕民法典、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的普法短视频、案例解读文章,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2. 提升法律咨询效能: 完善盟、旗(县市)、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热线、网络平台建设,确保咨询渠道畅通。安排专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提供“一站式”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3. 强化纠纷调解力度: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草场纠纷等常见矛盾,组织调解员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4. 深化法律援助惠民: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简化申请程序,推行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5. 保障特殊人群权益: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四、 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落地生根

为民服务永无止境。兴安盟司法行政系统不仅着眼于解决当前问题,更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通过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加强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服务监督评价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确保为民服务的各项举措能够常态长效、落地生根。


教育整顿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其成效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兴安盟司法行政系统将“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果的“试金石”,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提升了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服务、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矛盾调处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这不仅是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的生动体现,更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初心使命、服务发展大局的庄严承诺。兴安盟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以人民满意为标尺,不断推动工作创新,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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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5 09: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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